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他即将高中毕业 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 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。理由是 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并且不设上限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 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被拒绝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对他说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 。可是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当然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
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
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
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彼尔人缘很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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